微信公眾號的進入門檻低。
企業公眾號只要具有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即可。個人則只需要一個省份證號即可注冊。如此簡單的要求讓許多企業或個人都加入到了公眾號運營的大軍。
公眾號運行水平參差不齊
公眾號運行水平較低的表現有兩種:
“假號”、”僵尸號”的充斥
由于公眾號進入門檻低,一些企業或者個人沒有充分認識和重視,在建立公眾號之前并沒有長期運行的準備,導致出現了一批“假號”即注冊后推送過一次后續不再推送或者偶爾推送的公眾號。另外一種是企業沒有認識到公眾號與企業經營發展之間的關系,注冊之后成為僵尸號或者純粹廣告號,浪費了公眾號的專業劃分與相互溝通的特點。而純粹成為一種擺設。
個人運營公眾號的抄襲泛濫
由于個人精力和知識的局限,一般無法連續組織或者生產質量上乘、品味獨特的作品。往往是借鑒或者搬運其他資訊或者媒體的內容,然后加以組織和加工。真正具備組織和加工的作品,一般都注入了作者的觀點或者思想(如:羅輯思維、閑人圈子等)、從而能夠讓閱讀者產生思考或者共鳴。但是在現有模式下,大部分為了關注量的快速增長,往往采取的“內容照搬、標題取巧”的方式,采用奇特或者引人聯想的標題或者圖片吸引讀者閱讀,從而產生閱讀量。而內容則很少具有再次閱讀或者引人思考的力量。直接照搬內容實際上已經形成了侵權。然而由于各種原因,暫時還無法杜絕。
首先,侵權主體更加分散,推高訴訟成本和難度。
火爆的微信公眾號,呈現出不同于以往的侵權特點:微信公號多由個人運營,侵權主體分散,法律訴訟效果差。大量公號未經授權即轉載、抄襲他人新聞原創作品,并開始靠此賺錢。
其次,新媒體便利的傳播渠道與內容稀缺的矛盾。
原創內容是每一個媒體的“核心競爭力”,也就是傳說中的“內容為王”。在自媒體時代,海量的信息信手可得,侵權更為便利,侵權主體由傳統媒體組織向個人蔓延,侵權行為更加無處不在。杜駿飛教授在接受財新網采訪時認為:新媒體環境下傳播“渠道優勢”與“報道資源劣勢”相遇后,形成了傳媒生態圈的“剪刀差效應”,這是導致近年來媒體深度報道屢遭侵權的重要原因。作為強勢發布平臺的一些新媒體在深度報道領域本來就缺少必要的報道資源儲備,加之其既想吸引讀者,又想節約取得第一手信息或撰寫深度報道的成本,此時,用變相剽竊等洗稿手段無疑是最‘高效’的。”
企業公眾號只要具有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即可。個人則只需要一個省份證號即可注冊。如此簡單的要求讓許多企業或個人都加入到了公眾號運營的大軍。
公眾號運行水平參差不齊
公眾號運行水平較低的表現有兩種:
“假號”、”僵尸號”的充斥
由于公眾號進入門檻低,一些企業或者個人沒有充分認識和重視,在建立公眾號之前并沒有長期運行的準備,導致出現了一批“假號”即注冊后推送過一次后續不再推送或者偶爾推送的公眾號。另外一種是企業沒有認識到公眾號與企業經營發展之間的關系,注冊之后成為僵尸號或者純粹廣告號,浪費了公眾號的專業劃分與相互溝通的特點。而純粹成為一種擺設。
個人運營公眾號的抄襲泛濫
由于個人精力和知識的局限,一般無法連續組織或者生產質量上乘、品味獨特的作品。往往是借鑒或者搬運其他資訊或者媒體的內容,然后加以組織和加工。真正具備組織和加工的作品,一般都注入了作者的觀點或者思想(如:羅輯思維、閑人圈子等)、從而能夠讓閱讀者產生思考或者共鳴。但是在現有模式下,大部分為了關注量的快速增長,往往采取的“內容照搬、標題取巧”的方式,采用奇特或者引人聯想的標題或者圖片吸引讀者閱讀,從而產生閱讀量。而內容則很少具有再次閱讀或者引人思考的力量。直接照搬內容實際上已經形成了侵權。然而由于各種原因,暫時還無法杜絕。
首先,侵權主體更加分散,推高訴訟成本和難度。
火爆的微信公眾號,呈現出不同于以往的侵權特點:微信公號多由個人運營,侵權主體分散,法律訴訟效果差。大量公號未經授權即轉載、抄襲他人新聞原創作品,并開始靠此賺錢。
其次,新媒體便利的傳播渠道與內容稀缺的矛盾。
原創內容是每一個媒體的“核心競爭力”,也就是傳說中的“內容為王”。在自媒體時代,海量的信息信手可得,侵權更為便利,侵權主體由傳統媒體組織向個人蔓延,侵權行為更加無處不在。杜駿飛教授在接受財新網采訪時認為:新媒體環境下傳播“渠道優勢”與“報道資源劣勢”相遇后,形成了傳媒生態圈的“剪刀差效應”,這是導致近年來媒體深度報道屢遭侵權的重要原因。作為強勢發布平臺的一些新媒體在深度報道領域本來就缺少必要的報道資源儲備,加之其既想吸引讀者,又想節約取得第一手信息或撰寫深度報道的成本,此時,用變相剽竊等洗稿手段無疑是最‘高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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