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建網站選擇與編排的獨創性
日期 : 2021-01-13 20:55:39
選擇與編排的獨創性。著作權法上的獨創性,“獨”是指勞動成果源于勞動者本人,也即勞動成果是由勞動者獨立完成的,而非抄襲的成果。“創”則是指源于本人的表達是智力創作的成果,具有一定程度的智力創造性。對于匯編作品而言,“獨”和“創”體現在對于內容的選擇和編排上,即對現有信息實物編排并非遵循既定的規則,而是要進行偏離常規的、富有個性化的選擇或編排。在上海遠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訴上海熠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中,法院對于網頁選擇與編排的獨創性作出了詳細的論述:“遠播公司根據耀華學校提供的基礎元素的材料中進行篩選,選取與網頁風格最匹配的文字和圖片,并根據其多年教育推廣經驗對相關元素進行編排,使瀏覽者快捷地獲取所需的信息,引導瀏覽者作出就讀該學校的決定。
可見遠播公司對上述素材的選擇與編排并非按照既定的規則或者規律進行,涉案網頁以遠播公司所認為的合理方式呈現,提供的是遠播公司認為的有價值的作品和信息,由此形成的匯編成果能夠體現選擇與編排上的獨創性,能夠獨立地表現思想或文學藝術美感的內容,屬于著作權法規定的匯編作品,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因此,以匯編作品對網頁提供保護,關鍵在于對網頁內容的選擇和編排具有獨創性,這種選擇或編排的結果能夠反映匯編者對信息價值和其呈現方式的獨特認識。
可見遠播公司對上述素材的選擇與編排并非按照既定的規則或者規律進行,涉案網頁以遠播公司所認為的合理方式呈現,提供的是遠播公司認為的有價值的作品和信息,由此形成的匯編成果能夠體現選擇與編排上的獨創性,能夠獨立地表現思想或文學藝術美感的內容,屬于著作權法規定的匯編作品,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因此,以匯編作品對網頁提供保護,關鍵在于對網頁內容的選擇和編排具有獨創性,這種選擇或編排的結果能夠反映匯編者對信息價值和其呈現方式的獨特認識。
上一篇:企業建網站表格布局的缺點
下一篇:企業建網站XHTML